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2023-06-15
法定代表人、企业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(管理人)的身份证明复印件,质量负责人(管理人)学历或职称证明的复印件、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各1份(复印件1份)
注意事项1.经营场所、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、布局平面图(须标明实际尺寸)各1份(复印件1份).
注意事项2.法定代表人、企业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(管理人)的身份证明复印件,质量负责人(管理人)学历或职称证明的复印件、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各1份(复印件1份)
注意事项3.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表》-式两份(原件正本(收取)2份)
注意事项4.《营业执照》(许可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柯受理)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核验及复印件(如有)(经广州市商事登记的,无需提供原件,由审查机关网上核验有关信息),企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,提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或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原件和1份复印件(原件正本(核验)1份,复印件1份)
注意事项5.经营场地、仓库场所的证明文件,包括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(详情见“注意事项”中的"收件标准”)(原件副本(核验)1份,复印件1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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